麻醉医师紧缺?国家卫健委出新规了

2019-12-18 14:06

 患者手术需求增多,国内麻醉医师紧缺现状日益凸显,也加剧了手术排队现象。

 
 
资料图 新华社供图
 
刚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三级综合医院麻醉科医师和手术科室医师比例应逐步达到1: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麻醉专科护理队伍,配合开展围手术期工作的麻醉科护士与麻醉科医师的比例不低于0.5:1。
 
依据指南,麻醉科医疗服务涵盖临床麻醉、疼痛诊疗、监护治疗、急救复苏等门(急)诊和住院服务多个领域。有条件的医院,可以整合资源设置门诊儿童镇静中心、无痛诊疗中心,可以开设麻醉治疗门诊,利用麻醉学技术探索开展睡眠障碍、免疫性疾病、药物依赖等病症的治疗。疼痛门诊可以利用医联体、远程诊疗等将疼痛诊疗服务向基层延伸,探索开展居家疼痛管理新模式。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建立无痛诊疗中心,对手术室外麻醉患者进行集中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此外,还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疼痛病房、麻醉治疗病房、日间手术中心(日间手术病房)、临终关怀病房等麻醉相关的专科住院服务。没有单独设置重症医学科的医疗机构,可以由麻醉科负责重症监护病床的集中管理。
 
麻醉后监护治疗方面,《指南》提出,为保障麻醉后患者安全,提高手术患者医疗质量,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麻醉后监护治疗病房,重点为手术后的高龄、存在术前严重合并症或术中严重并发症、大手术后需要继续进行重要脏器系统功能支持和管理的患者,提供预计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监护及治疗服务。
 
指南要求,三级综合医院麻醉科医师和手术科室医师比例逐步达到1:3,二级及以下综合医院可根据诊疗情况合理确定比例,但不低于1:5。专科医院以满足医疗服务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比例。麻醉科门诊的医师应当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开设疼痛病房的医院,疼痛病房医师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0.3:1,且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此外,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麻醉专科护理队伍,配合麻醉科医师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包括手术室内麻醉护理、手术室外麻醉护理、麻醉门诊护理、麻醉相关专科病房的护理等工作。其中,配合开展围手术期工作的麻醉科护士与麻醉科医师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0.5:1。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其他岗位的麻醉科护士,负责麻醉门诊、疼痛门诊、专科病房等护理工作。